福建力推建筑施工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近日,福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制訂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體系企業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行為評價標準(2014年版)》,力求推進全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新標準以施工過程工程實體質量和施工安全文明為重點,對建筑施工企業質量安全管理職責及工程項目實體質量安全文明行為進行全面評價。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行為評價包括質量安全行為、實體工程質量、實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4類評價內容,共24項評價項目。 按照規定,建筑施工企業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行為的日常動態評價由頒發項目施工許可證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負責具體實施。對建筑施工企業實施評價記分,應由兩名及以上持有行政執法證的監管人員共同進行,并主動向被評價企業出示執法證件。施工現場有關單位應按照要求協助監管人員開展工作,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回答有關咨詢,不得干擾阻擾。評價工作可邀請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代表進行見證。 企業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行為信息采集過程中,監管人員應當場鎖定不誠信行為事實,如實填寫《責任主體(建筑施工企業)違規事實確認單》。建筑施工企業不認可評價結果的,應寫明不同意見和理由,視同當場提出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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