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住建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做好2014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了2014年我國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并對補助對象和補助標準、資金籌措、建設方式等做了相關要求。 2014年,中央將支持全國266萬貧困農戶改造危房,其中國家確定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等貧困地區105萬戶,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15萬戶,東北、西北、華北等“三北”地區和西藏自治區14萬農戶結合危房改造開展建筑節能示范。2014年,中央將安排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30億元(含中央預算內投資35億元),補助標準為每戶平均7500元,在此基礎上對貧困地區每戶增加1000元,對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貧困農戶、建筑節能示范戶每戶分別增加2500元。 《通知》指出,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積要達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戶均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可根據家庭人數適當調整,但3人以上農戶的人均建筑面積不得超過18平方米。農村危房改造實行一戶一檔的農戶檔案管理制度,批準一戶、建檔一戶。加強傳統民居保護和農房風貌建設,努力使改造后的農房與院落和周邊環境相協調。 《通知》強調,要在農村危房改造中推進建筑節能示范。建筑節能示范地區各縣要安排不少于5個相對集中的示范點(村),有條件的縣每個鄉鎮安排一個示范點(村)。每戶建筑節能示范戶要采用2項以上房屋圍護結構建筑節能技術措施。建筑節能示范戶錄入信息系統的“改造中照片”必須展示主要建筑節能措施施工現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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